P2P理財衍生的四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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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理財作為網際網路金融的一員,發展迅速,也由此衍生出了以下幾種模式。不妨來了解下P2P理財衍生的模式有哪些。

方法/步驟

1、P2B模式

P2B模式即個人對非金融機構。是很多P2P理財平臺的模式之一,也是最先衍生出的模式之一,它和普通的P2P理財平臺的區別是,P2B平臺只針對中小微企業提供投融資服務,借款企業及其法人要提供企業及個人的擔保,並且基本上不提供純粹的信用無抵押借款,再加上類似擔保模式的借款保證金賬戶。

由於這類模式借款金額相對較大,如果企業資金鍊出現問題,逾期風險可能會更大。

2、P2C模式

P2C模式即個人對企業。P2C模式與P2B模式類似,但是多了一項債權轉讓的功能,所以P2C具有雙層涵義,一層為personal(個人) to company(公司),另一層為platform(平臺) to Credit Assignment(債權轉讓)。

由於P2C模式主要服務於企業,所以企業的違約跑路風險仍然存在,同時也存在非法集資的風險。建議各位投資人在投資理財前,要學會如何分辨非法集資。

3、P2G模式

P2G模式即個人對政府專案。主要為具有政府信用介入的專案提供融資服務,包括政府授權國企直接進行融資、政府或大型國企的供應商應收賬款質押擔保融資、國有擔保公司擔保的專案融資。

由於各地方政府作業能力、各地產業構成以及各平臺風險識別能力不同,未來P2G模式的發展還是取決於對具體專案的評估以及採用什麼樣的風險定價策略。同樣,投資人也需要打破標準化的風險認識,認識到風險來源於每一個具體的專案,而不僅僅在模式。

4、P2N模式(個人對多機構)

P2N模式即個人對多機構。隨著尋找借款人和擔保公司這兩項專業性較強而又複雜的工作逐漸被獨立出來,就需要交由一些專業的小額貸款公司或擔保公司來完成。P2N模式有兩個特點:一是出借人不再直接對接借款人,其直接對接的物件是貸款機構;二是網貸平臺同時有可能演變為小貸公司的代理人成為渠道商。

P2N風險表現在擔保公司提供的標多為大額標且平臺業務分散度較差,一旦發生違約,風險損失率較高。而如果大額標違約,擔保公司不能及時墊付,平臺容易被擔保公司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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