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重要考點?

2013年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是9月7日、8日,現進入複習備考階段,為了幫助考生對安全工程師案例分析題有一個系統的把握,優路教育特整理安全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考點,供考生學習參考。

國務院令493號基本內容

事故報告的原則

1)時限性原則——及時、立即2)全面性原則——準確、完整、補報3)禁止性原則——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4)逐級上報原則——情況緊急或必要時也可越級上報

事故報告的主

1)事故現場有關人員;2)事故單位負責人;3)安全生產監管部門;4)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5)安監總局、有關部委、省級政府向國務院報告

事故報告的程式

1)現場有關人員——單位負責人;2)單位負責人——縣級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

3)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逐級上報;

——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

——並通知公安、勞動、工會、人民檢察院;

4)特大、重大事故——省部級——國務院;5)較大事故——省級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

6)一般事故——市級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

事故報告的時限

1)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2)單位負責人——1小時內;3)安全監管部門、有關部門——2小時內;4)安監總局、有關部委、省級政府向國務院報告——2小時內

事故報告的內容

1)事故單位概況;2)事故經過和救援情況;3)事故的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

4)事故原因和性質;5)事故責任認定和責任者處理建議;

6)防範和整改措施。

另:一是要附具有關證據;二是事故調查組成員要簽名

接到事故報告後的措施

1)事故單位負責人 ——啟動預案、組織搶救、防止擴大;

2)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 ——趕赴現場、組織救援;

3)有關單位、人員 ——保護現場、保護證據、做好記錄;

4)公安機關 ——強制措施、立案偵查、追捕歸案

預祝廣大考生順利通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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