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價之下之如何讓你少交冤枉稅?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但在履行義務的同時,白骨精們不妨通過稅務籌劃合理合法地有效避稅,避免繳納“冤枉稅”。下面就交交白骨精們三招省稅招吧!

高房價之下之如何讓你少交冤枉稅

均衡法:削平收入起伏

白骨精們切記,工資收入儘量不要起伏太大,儘量分攤到每個月平均拿。稅務師張先生介紹,我國個人所得稅採用九級累進稅率,納稅人的應稅所得越多,其適用的最高邊際稅率也就越高,從而納稅人適用的平均稅率和實際交稅額都可能提高。他建議,在納稅人一定時期內收入總額既定的情況下,其分攤到各月的收入應儘量均衡,最好不要大起大落,如集中實施季度獎、半年獎、過節費等薪金,會增加納稅人納稅負擔。

某IT企業銷售經理楊先生,每月的工資收入主要有兩部分,一部分為固定工資,每月5000元,而另一部分為銷售提成,公司一般年底按比例提成。去年底楊先生應該拿20萬元的提成,公司財務人員告訴他,這筆提成要交納近4萬元的稅金。楊先生諮詢了稅務師朋友後,要求公司把提成在今年按月發放,這樣就很巧妙地節了稅。

福利轉化法:降低名義收入

由於對職工福利和工資收入的稅務安排不同,善解人意的公司不妨在政策範圍內多發放福利(需注意目前飯補、房補等福利費已納入個稅範圍),通過福利工資來巧妙安排,從而幫助員工合理避稅。

在各檔稅率不變的條件下,可以通過減少自己收入的方式使得自己適用較低的稅率,同時計稅的基數也變小了。可行的做法是和單位達成協議,改變自己的工資薪金的支付方法,即由單位提供一些必要的福利,如企業提供住所、車輛保養使用費用等,這些是員工硬性支出,可在工資中將這些費用扣除。此外,企業還可以提供假期旅遊津貼、員工福利設施等,以抵減個人的工資薪金收入。

對於納稅人來說,這只是改變了收入的形式,自己能夠享受到的收入的效用並沒有減少,而由於這種以福利抵減收入的方式相應地減少了其承擔的稅收負擔。這樣一來,納稅人就能享受到比原來更多的收入的效用。

資深稅務師相豐軍先生說,“這裡面可操作的空間比較大,主要還是看企業是否願意為員工著想。”他舉例,像車輛開支,如果由公司承擔,則與自己承擔可以有 40%左右的負擔差別。再如,年終獎和平時的工資收入儘量拿發票去報銷一部分。“當然,這一定要事先和公司溝通好,看企業是否願意。”相豐軍說,“比如住房費用,如果企業承擔的話,企業的納稅負擔就會增加,除非企業有房產或者可以拿到租房的發票”。

程東今年38歲,某知名企業研發部經理,目前年收入30萬元(其中月基本工資1.5萬元,其他是獎金與分紅)。目前程東每年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達5萬元,佔其全年總收入的1/6.後來,程東聽從建議,通過一系列合法手段節稅。首先,由公司承擔程東車輛的保養使用費用4萬元/年,採取報銷或公司直接購買的方式合法避稅,由公司直接結賬,而不是通過現金補貼(現金補貼仍需繳稅),相關費用從程東獎金中扣除。其次,由公司出資替程東購買具有現金價值的養老金,每年出資3.56萬元給程東購買養老金。通過購買年金保險,可以享受節稅的好處,因為這筆錢不買保險也要繳稅。

公積金法:儘量多繳

公積金能多繳就多繳。按照稅務部門的有關規定,公民每月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從稅前扣除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將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免稅比例確定為 12%,即職工每月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只要在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就可以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因此,高收入者可以充分利用公積金、補充公積金來免稅。

趙先生是一家地產公司的企劃經理,每月應發的工資加獎金一般都在1.5萬元左右,繳納公積金和養老保險後約剩1.2萬元,每月要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元左右。這對他來說是一筆數額不小的“損失”。精明的趙先生直接找到公司老闆,申請每月多繳一些住房公積金,這樣他就做到了合理避稅,因為公積金是不用交稅的,而且已經買了房的趙先生隨時可以提取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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