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語言運用:[1]公文寫作客觀性決定的?

公文寫作的根本要求是準確,精確語言能準確地反映各類公務活動,滿足公文行文的特殊需要,然而,客觀事物是紛繁複雜的,公務活動亦具有明顯的動態性,一篇公文很難做到從頭到尾都用精確語言來表述。事實是,公文寫作必須藉助模糊語言來準確反映事物及公務活動本身的發展變化過程,模糊語言在公文寫作中的大量使用,不僅沒有妨礙公文內容的準確表達,反而使公文顯得更嚴謹周密。與精確語言相比,模糊語言更能滿足公文寫作的基本需要。公文寫作使用模糊語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客觀事物的模糊性

即事物的類屬邊界和性態的不分明性。在現實生活中,包括公務活動在內,這種客觀事物的模糊性而導致的模糊現象,我們隨時都可以碰到。如經濟領域中生產力水平的高低,一個單位生產條件的好壞、產品的優劣,市場資訊反饋的快慢等,常常是模糊的;精神領域中的道德風尚的好壞、文化素質的高低等,很難用定量化語言進行精確化的描述。例如某單位年終寫工作總結,對工作成績的評價,可以說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也可以說取得了“一定的成績”,這種模糊概念的表述,正反映了“成績”本身的模糊性。在這種情況下,使用模糊語言比使用精確語言更能準確地反映客觀事物。這說明,模糊語言的運用是由公文所反映的物件的模糊性所決定的。

二、語詞的模糊性

由於客觀事物的模糊性,模糊現象的大量存在,決定了其物質外殼——語詞也具有模糊性。語詞的模糊性主要表現在三方面:一是詞義的不確定性,即表述的範圍、性質、狀態、動作等的不確定。如西紅柿是算蔬菜還是水果;土豆屬蔬菜還是屬糧食等,都沒有明確的界限,至於形容詞中的“崇高”和程度副詞中的“很”、“非常”、“十分”等,更是難以找出明確的界限。二是表量不精確,即在表述時間、數量等內容時“量”的不確定性。如“最近一段時期”,指哪一段時期,不清楚。還有“十來天”、“一百多人”、“少數單位”等,都有很大的模糊性。三是語詞的可變性,即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客觀事物的變化,詞義由原來清楚變得模糊不清。例如“同志”原用於革命者之間,取意“志同道合”,後成為社會成員間的一般稱呼,詞義的範圍擴大了,變得模糊不清了,其他如“師傅”、“親人”等都屬於這種變化後的模糊詞語。大量語詞詞義的不確定,說明語詞模糊的普遍性。

三、公務活動的動態性

公務活動是一個動態的發展過程,其本身帶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作為以反映公務活動為主要物件的公文,無法用精確的語詞準確表述動態的公務活動,而模糊語詞恰有這方面的表意功能。如“×月×日請示悉”中的“悉”是“知道了”的意思,表示已然狀態,至於具體知道了哪些內容則是模糊的。又如“現將《××報告》轉發給你們,請研究執行”,其中的“研究執行”是期請用語,表示願望、要求,而願望、要求很難定量化、精確化,只能用模糊語詞來表達。類似的如:“當前”、“今後”、“請指示”等,都是反映公務活動動態變化過程的模糊語詞。這說明,運用模糊語言是公務活動本身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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